安全生產許可證人員配備要求
特種作業人員要求:
施工總承包一級不少于12人;
施工總承包二級不少于10人;
施工總承包三級不少于8人;
專業承包一級(含不分等級)不少于6人;
專業承包二級不少于4人;
專業承包三級不少于2人;
特別提醒:專業承包企業中取得 起重設備安裝工程、附著腳手架資質的企業;專業承包一級不少于12人
專業承包二級不少于10人
專業承包三級不少于8人
勞務資質企業中取得 腳手架、模板、水暖電任一資質的企業必須配備不少于10名的特種人員;其余分包企業不少于2名。
專職安全員人數配備(C證)
總承包一級不少于4人;
總承包二級和二級以下不少于3人;
專業承包一級不少于3人;
專業承包二級和二級以下不少于2人;
勞務資質不少于2人;
以下人員必須持A證;
企業法定代表人、企業經理、分管安全生產副經理 注意:(法人和經理可以為同一人)。
以下人員必須持B證;
人員數量及等級,須與主項資質要求的建造師或建造員一致,這些人就須持B證。